市生态环境局组织7个检查组开展全市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,强化依证执法力度。各检查组按照“四不两直”要求,重点检查企业持证排污情况、自行监测情况、自行管理情况。现将8月19日检查中发现的3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。
任城区唐口镇济宁市任城区凯济屠宰厂,2019年5月28日核发排污许可证,环评未批复,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,车间异味较大,未开展自行监测,无监测报告,无生产记录,未公示排污信息。 邹城市张庄镇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,2018年10月31日核发排污许可证,2018年11月和12月未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;2019年1月和2月未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对污水排放口动植物油项进行监测;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对生活区雨水排放口、生产区雨水排放口所排雨水中的悬浮物项进行监测。 金乡县羊山镇金乡县羊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,原料仓库下料口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,仓内粉尘无组织溢散严重,地面积尘严重;水泥包装线袋装水泥装车机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正在安装,装车作业时无法对粉尘进行集中收集处理,装车区地面积尘严重;使用软管将车间内积水抽排至车间外环境,经现场进行测试PH值呈7-8;生产设备所使用的润滑油溢撒至车间内外;车辆洗车台设施已损坏,无法对进出厂车辆进行冲洗;夜间生产时车间门窗未关闭,生产线运行过程中噪音较大,对周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。(《济宁新闻联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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